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保障核电按基荷运行,落实低碳绿色发展战略
2017-03-15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公司董事长贺禹发起,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寿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王炳华等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将联名提交《保障核电按基荷运行,落实低碳绿色发展战略》的提案,再次建议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运行,实现核电多发满发,并加强跨省区电网通道建设和利用,推动核电集中跨区送电,保障核电消纳。
        2016年全国总计损失电量462亿度,弃核率达19%
         目前,中国有35台在运核电机组,共计3360万千瓦,在全国各类电力装机中的占比仅约2%。“即便如此,核电也与其它发电机组一样,频繁参与深度调峰,甚至长期停机备用,导致核电发电能力不能得到应有发挥,并网消纳状况持续恶化。”
         贺禹表示,美国、俄罗斯、英国、韩国等主要国家的核电装机比重都超过9%,最高的达到24%。这些国家均把核电作为基荷电源,多年来的核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均在7000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超过8000小时。他们通过制定与其技术经济特点相适应的配套机制,保证核电稳定多发满发,很少参与调峰,更不会长期停备。
         据统计,2016年,全国核电机组按发电能力可生产2428亿度电,但由于各种因素限制,实际完成的计划电量1829亿度,参与市场交易消纳137亿度,总计损失电量462亿度,弃核率达19%,相当于近7台核电机组全年停运。
         贺禹表示,国家明确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不仅是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更是要在建成以后保持高水平、高效率运行,充分利用其清洁低碳、稳定高效的优势,发挥突出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核电如果不能按照基本负荷运行,不能保证满发多发,本身就是一种严重浪费。”
         在贺禹看来,与其它工业项目相比,核电具有安全质量标准高、单体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和资金密集的典型特点。国家花费巨大代价建成一座核电厂,就应当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不应使核电发电能力和资产出现闲置。
         核电减载和停备将造成国家战略资源浪费
         据贺禹介绍,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上网问题同样严重,尽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已颁布施行,但2016年全国弃风和弃光电量依然分别达到497亿千瓦时和74亿千瓦时,较上年分别增加了46.6%和85%,个别地区全年弃风率甚至超过50%。
         贺禹认为,与其它发电方式相比,核电无论处于何种运行方式,都要按固定周期更换燃料。制造核燃料的原材料天然铀是国家战略资源,减载和停备将直接导致核燃料不能充分利用就被废弃,不但造成宝贵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极大增加了废料后处理的难度和成本。
         建议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运行
         2017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明确,“十三五”能源发展要牢牢“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方向不动摇”。面对核电等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比重不高的现状,需要国家创造有利于核电发展的各项条件,切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对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引作用,更好地发挥核电等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应有作用。
         “这就更加需要保障包括核电在内的清洁发电设施多发满发,更好发挥作用。”贺禹介绍,对于核电消纳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很重视,最近专门研究出台了《保障核电安全消纳暂行办法》,为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接下来的关键,是政策的执行。
         “为此,我们建议:一是,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运行,把核电列为一类优先发电电源,按实际发电能力核定年度计划电量。二是,借鉴国际经验,在电力市场改革进程中,研究实施相关配套机制,实现核电满发。三是,加强政府的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暂行办法’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跨省区电网通道建设和利用,推动核电集中跨区送电,保障核电消纳。”贺禹表示。